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防城区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防城区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与东兴海关始终注重发挥国家边境贸易优惠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推动防城区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打造边民互市贸易“防城模式”。当前落户我区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企业10家,预计年产值20亿元,年加工能力5万吨,带动就业岗位超过1500个。目前注册登记并与落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发展“互市+落地加工”模式的互助组87个,参组边民1740多人,有利促进我区脱贫攻坚。但是自2018年以来,受互市进口商品监管政策的影响,部分落地加工企业处于停产或观望状态,需要通过改革来切实增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释放政策红利,切实留利于边、让富于民,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在防城区峒中、里火互市点试行互市落地加工商品“直通式”绿色通关监管模式。为确保该模式的落地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虽然得到各级政府、海关领导的认可,但因目前未有上位法支持,且防城区政府、东兴海关事权有限,因此此规程按照模式先有后优、品种先少后多、体量由小及大的方向,本着政府主导、海关便利、企业守信、产业发展、边民得利的思路,在信任管理的理念下试点发展。
二、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盘活我区辖区现有具备落地加工能力的企业,提升外地企业在我区投资办厂的意愿,实现2020年实际开工生产的落地加工企业5家,产值10亿元,年加工互市进境商品2.5万吨,带动就业岗位800个。
三、主要改革内容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实施方案(2019-2020年)> (试行)的通知》(桂商贸发〔2019〕17号)及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互市商品落地加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商贸发〔2019〕72号)文件精神,按照基本思路,初期改革在“一企一策、一品一议”、准入目录的原则下进行,主要通过边民集中申报、“直通式”通关、加工企业真实加工等改革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增强企业加工意愿,扩大加工产业规模。
(一)管理主体、参与主体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1.管理主体
我区是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管理主体,负责对参与落地加工产业的企业、互助组进行资质验核、培训与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互助组进行挂牌扶持,并引导、监督其诚信经营、真实加工;负责协调越方在运输工具进出境、加工原料用货物的统筹调度、优先通关等。
东兴海关是互市商品及进出境运输工具通关环节的管理主体,负责设计加工商品绿色通道,调整快速通关作业环节,依法依规对进境货物进行查验;有权利对参与落地加工产业的企业、互助组的经营情况进行抽核,对经营状况存疑、涉嫌未真实落地加工的企业和互助组有权利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的资格。
2.参与主体
边民互助组(合作社):按照我区有关规定组织边民参组并明确组内各成员权责,在取得政府资质验核并挂牌扶持后可自主与落地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协议,开展相关经营;在通关环节遵守海关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配合海关监管。
加工企业:按照我区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政府验核,按规定收购互市商品并切实进行落地加工,按照政府要求建设完善独立隔离的仓储区、与海关共享视频监控及产品加工数据信息,向政府、海关公开加工经营情况相关台账。
企业采购人:落地加工企业雇请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边民,该边民既是边民互助组成员,可以接受组内边民委托,代表互助组进行互市交易、申报等通关环节具体事务,又是企业员工,代表企业负责对采购互市商品品质、数量进行把控。实现边民互助组规范贸易与企业加工原料选择的有机结合。
(二)试点商品种类及运输车辆类型
1.试点商品种类
根据现行南宁海关常见互市进口商品目录,按照“一企一策、一品一议”的原则,结合峒中、里火互市点常见进口商品及落地加工企业生产实际,初步选择冻巴沙鱼、冻带鱼、冻虾、冻虾仁、等4种商品作为落地加工集中运输试点商品;羊开口、两面针、土伏苓、三叉苦、鸡血藤、九里香、百步薯、骨碎补、救必应、黑老虎、布渣叶、山芝麻、千年健、八角、玉桂、牛大力等16种商品作为中草药加工试点商品。初步选择以上20种互市商品作为落地加工集中运输试点商品。待试运行实施顺畅有成效后再逐步扩大商品种类。
2.运输车辆类型
第一阶段:运输车辆试点初期使用互市点现有备案车辆(载重量约2吨);
第二阶段:同步协调越南大型货车通过里火互市点-北峰生口岸中越漫水桥、峒中互市点-横模口岸便道桥(或主桥)进入中方并按指定线路运输事宜,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使用中越大型货车运输,提高运输效率。
(三)试行边民互助组(合作社)“集中申报”和落地加工产品“直通式”通关
1.申报
考虑到边民互市业务数据已纳入海关统计,业务监管要进系统、可追溯的要求,为确保监管到位,减少手工操作,落地加工互市进口商品申报按照互市系统2.0版本的系统操作要求进行。
经备案的边民互助组,允许委托1名边民代表互助组(合作社)全体或部分边民在峒中、里火互市点内进行集中申报,申报货值不超过所代表边民的进口免税合计额度。已被代表申报边民本人当日不可再进行申报。
对被布控为监督抽检抽中批的互市落地加工商品,不需在互市点(区)等待检验检测结果,现场海关抽取代表性样品后可先予放行,允许出点(区)暂存在落地加工企业原料仓库内,仓库或存放区域应与其他落地加工商品存放仓库或区域物理隔离,由海关现场或通过视频监督监卸,并由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与企业采取双锁管理,避免加工时出现与其他落地加工商品混用情况。同时发放《扣检通知书》,通知落地加工企业等待实验室检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准进行加工生产。
推进第三方检测,对可提供第三方检测证书的货物给予优先通关便利,适当降低扣检比例。
2.落地加工产品“直通式”通关
对于互市落地加工商品,按照现有“先申报、再入点(区)”模式,在完成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及一线安全准入检查、现场检疫查验等后,大车不再进行小车分装过驳,直接以货物批量运输的方式进行通关验放。
通关过程中申报人应全程配合海关监管工作,查验时申报人本人到场配合查验。查验作业完成后,查验无异常的互市商品由查验关员对查验车辆进行施封,并在放行条上备注放行车辆及施封锁号等基本信息,司机凭放行条到放行环节办理出点(区)相关手续,车辆直接载货出点(区)进入加工厂。查验异常则按相关规定进行退运、移交缉私部门等进行相应处理。
3.出点(区)后的后续管理
由属地边贸所(设立防城边合区管委会后由防城边合区管委会负责)派员对入厂车辆进行解封并登记相关信息,且按月将开拆的施封锁(商业封志)和解封记录交回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备查并定期向东兴海关反馈施封锁剪锁记录。
加工企业应具备存独立仓库和生产车间,仓库及生产车间应装备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以便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在储存仓库、生产车间、贮存库出入口应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网络连接至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由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相关视频信号共享传输至海关供不定期抽查,视频存储时间不低于6个月,由属地边贸所(设立防城边合区管委会后由防城边合区管委会负责)每月派员对企业生产情况及视频监控情况进行核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防城区互市商品落地加工改革领导小组
改革小组负责研究、细化改革方案,负责研究解决改革期间具体问题,确保改革尽快试点推进。
组 长:荣毅宏 区人民政府区长
丘俊强 东兴海关关长
副组长:张振国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 雄 东兴海关副关长
成 员: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区工信局、区税务局,东兴海关监管七科、八科,峒中镇、那良镇边贸管理所。
(二)试点加工企业的准入、监管和退